法官:“你撿到錢包為什麼不馬上交到警察局?” 被告:“因為那天是星期六。” 法官:“那你第二天也可以送去啊!” 被告:“但是第二天是星期天啊。” 法官:“那第三天為什麼不送呢?” 被告無奈地說:“第三天錢包裡已經沒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