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治安處罰拘留10個月(胎兒時期)。 2、保釋期3年(幼兒時期)。 3、勞動教養改造12年(中小學時期)。 4、假釋(大學時期)。 5、無妻徒刑(畢業後工作時期)。 6、緩刑(戀愛時期)。 7、有妻徒刑(結婚),同時剝奪政治權利及其他權利終身。 8、最後死刑。。。